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银投资”)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同时,建银投资安排马益平先生为公司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06年12月24日接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马益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我公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由柴育文先生接替马益平先生担任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有关草原兴发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职责。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