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0月13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拟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相担保协议书>》(详见对外担保公告);
    二、关于召开本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4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九时;
    2、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兴发大厦二楼多功能厅;
    3、主要议程:
    《公司拟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相担保协议书>》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5、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11月12日(8:00-17:00)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兴发大厦
    邮编:024076
    电话:(0476)3514285
    传真:(0476)3510053
    联系人:孙凯 崔庆春
    6、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