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贷款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经营性周转等。经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分别以其持有的27,476,480股、20,215,967股法人股股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94%),为公司该项贷款授信额度联合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04年8月5日起,约定时间为一年(不自动解冻)。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