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27日上午九点在本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王 玉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按照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表决要求,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公司董事会、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了贯彻治理准则,降低经营者的风险,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共17人购买责任保险,期限一年,自2002年7月10日至2003年7月10日止,保费为80250元。
    (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3、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改组公司董事会的议案,下列五人当选为本公司董事:
    陈敏仪女士(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江玉森先生(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Charlie Chang先生(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黄佳康先生(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熊克力先生(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原董事会成员中,陈锦华女士、宋素珍女士、王 维女士、蒋永昌先生、唐立明先生的辞去董事的辞职报告获得通过,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的改组公司监事会的议案,下列三人当选为本公司监事:
    王伟民先生(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朱雷先生(同意的股份8140.0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吴利华女士(同意的股份8139.69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反对的股份3750股,弃权的股份0股)。
    原监事会成员中,李东英女士、冯延琴女士、肖素梅女士的辞去监事的辞职报告获得通过,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经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扬军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