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董事会报告书,在第四章节“董事建议或声明”中,就控股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清偿对本公司的负债,以及他们做出的还款承诺作了披露。对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审核报告(五联核字[2002]第1034号),审核报告显示,截止2002年12月17日,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净额为7512.12万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的还款承诺切实可行,首先是控股股东已和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解决了还款资金的来源问题;其次是还款时间也相对明确了,就是收到股份转让款后即行归还。鉴于以上两个方面,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的还款承诺是切实可行的。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