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8年4月12日上午九时在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82号(本公司七楼会议 室) ,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5 名, 代表的股份 5603.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按照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表决要求,采取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决 议到会股东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业务工作报告》。该决议 到会股东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决 议到会股东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财务报告》。该决议到会 股东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1997年度的利润、公积金在1998年 度不进行分配和转增股本。对1997年公司净利润3655.38万元,提取10 %的法定公 积金365.54 万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82.77万元,当年利润中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3107.07万元,全部结转到下个年度。该决议到会股东全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该决议到会股东全票通过。
    7.审议通过了1998年度公司增资配股的方案:决定按 1997 年度末的股本总额 10082 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公司全体股东进行配股。 配股价 格为6-7元。 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本公司条染复精梳技术改造和购建销售中心、 科技中心,余款用于补充上述项目的流动资金。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截止到1998 年12月31日。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的相关事宜。该决议到会股东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