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3月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通知,3月15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190.5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9925.97 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735.4万元。经董事会研究,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 年度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为65,608,475.19 元,净利润为11,905,683.58 元,股东权益为321,641,267.17元,每股净资产1.75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628,246.54元,且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现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5 月修订)》13.2.1 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情形。公司于2007 年3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5、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会议对三毛集团占用资金清欠的说明,主要是根据本公司和三毛集团签署的以资抵债协议及相关文件作出的。会议对9000万元诉讼案的说明,是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作出的。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束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