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的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2: 00。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月22日一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2007年1月2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9:30至2007年1月24日15:00。
    2、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486号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陈锦华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90人,代表股份114,094,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9%。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81,364,800股,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4.42%。
    3、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88人,代表股份32,729,514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2.15%,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其中: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1,018,29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参加现场投票(不包括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475,22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47%。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969人,代表股份31,235,99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0.6867%。结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以股抵债方案的详细情况见2007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修订稿)。由于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并为一个议案进行表决。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议案包含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可以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但表决议案还需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14,094,314 104,449,885 9,453,129 191,300 91.55% 非流通股东 81,364,800 81,364,800 100% 流通股东 32,729,514 23,085,085 9,453,129 191,300 70.53% 其中:现场投票 475,220 475,220 100% 网络投票 31,235,999 21,591,570 9,453,129 191,300 69.124% 委托董事会 1,018,295 1,018,295 100% 其中:非关联股东 62,810,970 53,166,541 9,453,129 191,300 84.65%
    本次会议审议《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的议案》。已得到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参加方式(现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情况 网络、委托董事会) 1 北京共和同创投资有 899,999 委托董事会 同意 限公司 2 网络 同意 陈丽萍 837,261 3 陈阳生 634,000 网络 反对 4 500,000 网络 反对 谢晓庆 5 网络 同意 李金钱 350,000 6 网络 同意 万逢春 320,000 7 318,200 网络 同意 叶带祥 8 宋骁飞 316,000 网络 反对 9 刘金强 300,001 网络 同意 10 南京市通辽电脑有限 300,000 网络 同意 公司
    流通股份回避表决情况。经见证律师验证,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9号――相关股东会议(二)》第四条规定的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份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股东表决票;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