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5月19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通知,5月20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一)。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二)。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三)。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通知)。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