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423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请查阅2006年4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方案全文见公司2006年4月6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