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56号文”)和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就中核苏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一)审计程序
    在2005年度审计中,我们结合56号文的规定,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是否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以及上市公司是否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关注,并按照要求形成工作底稿。
    (二)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三)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四)关联方以非货币资金偿还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以非货币资金偿还占用资金情况。
    (五)结论
    经查,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56号文规定占用资金,不存在违反56号文的下列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二、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一)审计程序
    在2005年度审计中,我们结合56号文的规定,对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是否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以及公司《章程》是否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如有对外担保公司是否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是否具有实际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关注,并通过公司贷款卡进行查询核对。 2
    (二)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三)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0%(含50%)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四)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情况
    (五)对外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不明的担保情况
    (六)结论
    经查,截至2005年12月31,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