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鉴于本公司流通股股价2004年6月30日、7月1日、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5%的涨停限制,特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要说明
    1.本公司在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管理层后,认为本公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尚在编制之中,中期经营业绩信息未向外界泄露,具体经营业绩信息将在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的指定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并以本公司在该报纸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