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的《关于提议免去秦健先生、杨凯先生董事职务、马临平女士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提议补选郭仁堂先生、汤殿贵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关于提议补选李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临时提案(详见2004年3月27日本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由于酝酿不充分,为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撤消上述三项提案,董事会同意大股东的撤消意见,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不再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