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7月18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将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用于质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向银行贷款共计14,040万元,其中有近3,000万元将于近期到期,公司还贷压力较大。经与相关银行协商,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将公司所属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质押贷款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公司拟用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所贷款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同意关于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8月22日召开本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截止时间:2003年8月22日11时
    (二)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将公司所属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用于质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向银行贷款共计14,040万元,其中有近3,000万元将于近期到期,公司还贷压力较大。经与相关银行协商,公司拟用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所贷款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三)出席对象:
    1、凡2003年8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方式:通讯表决
    本次会议请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五)会议表决方法:
    具备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可将相关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社会公众股东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等复印件;授权他人表决者还需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妥后的《通讯表决票》于2003年8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前以传真、挂号、特快专递方式传寄至本公司,也可持身份证亲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大会表决”字样,逾期作弃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号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33—2810612
    传真:0433--2810612
    邮政编码:133001
    联系人:张洪军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表决票
    通讯表决票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将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用于质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
    1、请将表决票内容填写完整,否则表决票无效;
    2、就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每位股东就上述议案只能表达一个意见,否则无效;
    3、每一普通股享有一票表决权,每一股东享有的表决票数应与其持有的股份数相符;
    4、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均有效。
    附件二: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