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金华坤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坤泰公路)同浙江省杭州豪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豪乐投资)于2002年10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决定收购豪乐投资持有的白龙桥收费站45.96%股权中的60%,转让价款4,850万元人民币。
    由于该项《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因此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0月25日已经要求子公司坤泰公路终止该协议的履行,并已通知协议双方。鉴于本次行为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