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方)于2002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6人。董事长朴东洙先生已经辞世,董事芦艳霞因伤病委托代理董事长邱壮先生代为行使权力。在2002年6月2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上,姜昌植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通过,公司现行章程有关独立董事的内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通过完善,而独立董事履行其职权在现行章程中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姜昌植先生未参加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