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获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3153.9万股已被司法冻结,该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13%。
    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已于2002年9月17日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此项内容的公告于2002年9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