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吉林省交通水泥厂、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接到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简称交通投资)、吉林省交通水泥厂(简称水泥厂)、吉林省公路机械厂(简称机械厂)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签定本公司法人股转让协议的报告,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吉林省交通水泥厂、吉林省公路机械厂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协议方式一次性受让交通投资、水泥厂、机械厂分别持有的延边公路国有法人股31,539,182 股、1,164,798股、1,971,199股,共计34,675,179股,占总股本的18.83%,受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88元,受让金额79,336,809元。本次股权转让如完成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持有延边公路34,675,179股股权,占延边公路总股本的18.83%,成为延边公路第二大股东。
    二、为使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能够尽快了解并参与对延边公路的经营管理工作,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2002年9月17日分别与交通投资、水泥厂、机械厂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在上述转让股权获得必要的批准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前,上述三家企业将其分别持有的延边公路国有法人股31,539,182 股、1,164,798股、1,971,199股,共计34,675,179股股权委托给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并授权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对该部分股权行使在本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除股份所有权的最终处置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
    三、本次转让过户若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转让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1) 本次股权转让前前十大股东:
名次 股 东 名 称 年初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48,921,576 26.57 国有股 2 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31,539,182 17.13 法人股 3 吉林省公路机械厂 4,659,196 2.53 法人股 4 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2,329,597 1.27 法人股 5 延边公路工程处 1,774,078 0.96 法人股 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7,758 0.76 流通股 7 吉林省交通水泥厂 1,164,798 0.63 法人股 8 建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城区办 537,598 0.29 法人股 9 倪生喜 495,129 0.27 流通股 10 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5,591 0.21 流通股 (2) 本次股权转让后前十大股东: 名次 股 东 名 称 年初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48,921,576 26.57 国有股 2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4,675,179 18.83 法人股 3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76,835 3.74 流通股 4 同江市宝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380,900 2.38 流通股 5 北京华林信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296,459 1.79 流通股 6 吉林省公路机械厂 2,687,997 1.46 法人股 7 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2,329,597 1.27 法人股 8 延边公路工程处 1,774,078 0.96 法人股 9 建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城区办 537,598 0.29 法人股 10 倪生喜 495,129 0.27 流通股
    四、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8-10层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股权情况: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813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国内外投资,办理国际信托业务,发行投资专项股票,经营金融国际租赁及证券买卖、工业、房地产,经营进出口业务。
    五、截止公告日出让方及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受让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截止公告日及此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有买卖延边公路上市流通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股权协议转让需经财政部批准。
    八、本次股权转让的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托管协议》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