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6月8日9时10分, 在延 边州交通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有26人 ,代表股份4028.75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 会股东审议,采用记名方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董事会1997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监事会1997年度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通过1998年度配股方案:
    (1)配股总数与配股比例:本次配股以1997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 以 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2400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 售630万股,法人股股东可配售570万股,内部职工股股东可配售300万股, 社会公 众股股东可配售900万股。
    国家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法人股股东均已书面承诺以现 金方式认购444万股,其余126万股配股权放弃,并不转让;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可自行决定认购或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可配售股份。
    (2)配股价格:配股价格浮动范围为:4.50-6.50元/股;
    (3)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正在建设的1997 年吉林省重点工程松老公路龙井 至延吉段一级汽车专用公路项目;
    (4)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 并在配股实施完毕后修改公 司章程的有关条款。
    本次配股方案须经吉林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后实施。
    五、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23,469,989 .87元,税后净利润21,678,290.59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0%的法定公 益金和10%的任意公积金各2,167,829.06元后,1997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 ,174,803.41元,为确保龙延公路建设资金的需要,全部滚存到下一期,1997年 度利润在1998年中报公布之前不予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通过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改;
    七、同意免去李加友同志监事职务,选举徐军同志为监事。
    由于工作需要,本届监事李加友调离原单位,作为持有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12.5%股份的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更换监事的议案, 提议同意李加友同志的辞呈,提名徐军担任本届监事。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