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6月30 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批准,现将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经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和 利润状况的审核,2000年度本公司实现税后利润为29,307,612元,提取10%法定公积 金2,930,761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930,761元,提取5%任意公积金1,465,380元, 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980,710元,加上1999年度滚存的可供分配利润 20, 392 ,038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2,372,748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2000 年末 股份总数184,109,9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 送出27,616,498元,剩余14,756,250元全部滚存到下一年度。 根据国家税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社会公众股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 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7月30日,除息日为2001年7月31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1年7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不含高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1年8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 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及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银行帐 户。
    3、若本公司股东在2001年7月31日办理了“延边公路”转托管手续, 其红利仍 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号本公司董秘室
    2、联系人:金美花 张洪军
    3、咨询电话:0433-2853913 2810612
    4、传真电话:0433-2829108 2810612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