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9月26日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汇集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公司动议股东进行了反馈。公司动议股东根据沟通结果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0月10日复牌。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9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或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zse.cn)上的《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