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
    2、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太原市五一路197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振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636464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5.03%.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221166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49%。以上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1、《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64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21166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64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21166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64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21166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64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21166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年度实现利润30704.39 万元,缴纳所得税9621.55万元,完成净利润20927.16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92.72万元,提取5%公益金1046.3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8504.55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431.70万元。
    公司以2004年末总股本848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5元(含税)分配2004年度利润。本次股利派现14844.3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70.93%,未分配利润结余34587.32万元结转以后使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公司3月28日召开的四届十次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对社会公众股东的现金股利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现变更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现金股利代扣代缴10%个人所得税",扣缴10%个人所得税 0.0175元/股后,社会公众股东实得现金股利0.1575元/股。
    200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2005年度利润预分配政策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64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21166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05年度公司利润预分配方案如下:
    (1)分配次数:2005年度利润拟分配1次。
    (2)分配比例:按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30-60%比例分配;年初未分配利润用于2005年度的分配比例为30-60%。
    (3)分配形式:现金分配。
    6、《关于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64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21166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64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21166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 智 郭东平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六、备查文件
    1、200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