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铝电)
    ●本次担保金额:780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累计担保金额:78000万元
    ●对外担保占公司上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4.03%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华泽铝电基建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详见2003年10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为了确保华泽铝电基本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我公司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河津市支行贷款7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河津市山西铝厂1#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孙兆学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电解铝、阳极碳素生产销售;电力生产、供应,相关技术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是为华泽铝电基本建设工程银行贷款78000万元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自2004年8月19日至2010年7月18日。华泽铝电以其实物资产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是我公司(40%)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0%)共同出资新组建的公司,是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工程,做为我国目前较大的电解铝生产项目,铝电联营,优势整合,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依照《合资合同》和《华泽公司章程》规定,除注册资本金外,华泽铝电基本建设资金需由银行贷款解决,此次由我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各自出资比例为华泽铝电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04年8月25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8000万元,占200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4.0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保证合同
    3、反担保协议
    4、华泽铝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华泽铝电2004年7月份会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