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外币汇率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保持公司稳定的良好经营业绩,公司四届一次、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贷美元提前偿还日元贷款的议案》和《关于实施外币债务置换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实施置换方案。外币债务置换分两步走。第一步贷利率较低的国内日元借款(期限10年、贷款利率约1.2685%)归还原中国进出口银行日元借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约2.44%)。第二步在美元兑日元汇率升高到一定程度时,贷美元借款归还日元借款,降低汇率风险。(内容详见2003年7月18日和2004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为了尽快实施外币置换方案,2004年4月2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贷国内日元借款归还了中国进出口银行转贷的日本海外协力基金217.77亿日元的长期借款。方案第一步实施后,可降低利率、年节约财务费用约2065万元人民币。
    本贷款合同主要条款:
    1、借款金额:217.77亿日元。
    2、借款期限:10年。
    3、利率:6个月的LIBOR+1.2%利差组成的浮动贷款利率。
    4、借款按季结息。自实际提款日起,利息以每个利息期的实际发生天数为基础按日计算。5、每年4月15日和10月15日等额偿还108,885万日元本金。
    6、允许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日元贷款本金,不支付补偿金额。
    7、可选择适当时机将日元借款转换为美元借款,借款币种转换按中国工商银行当日日元卖出价折美元计算。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