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12日上午9:00在本公司10楼会议室(太原市五一路279号)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15人,代表股份409,534,085股,占公司总股份72.41%。大会由公司董事郭秋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对议案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逐个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同意票409,534,085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王超群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四、备查文件
    1、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