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 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2.88元
    ● 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25日
    ● 除权除息日:2003年6月26日
    ● 红股上市流通日:2003年6月2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3年5月23日召开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3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方案
    1、分红派息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2002年末总股本43,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6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股利15,660万元;剩余10,624.96万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2年末总股本43,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股份共计13,050万股;转增后的资本公积金余额73,123.98万元结转下年度。
    3、发放年度:2002年度
    4、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本公司依照税法有关规定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88元/股。流通股之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36元/股。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03年6月26日
    红股上市流通日:2003年6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6日
    四、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25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东托管券商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法人股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 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国有法人股 315,000,000 94,500,000 409,500,000 72.41% 社会公众股 120,000,000 36,000,000 156,000,000 27.59% 其中:高管股 15,136 4,541 19,677 0.003% 合计 435,000,000 130,500,000 565,500,000 100%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2年度每股收益为0.17元,2003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为0.14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发展部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279号漳泽大厦
    咨询电话:0351-3115109 0351-3110122
    传真:0351-3115168
    联系人:王一峰 李静玲
    九、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