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02年1月16日上午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太原市羊市街59号)召开。 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理14人,代表股份315,022,688股,占公司总股份72.42%, 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预案》
    同意票315,022,688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公司原董事冯宗、张华龙、 白祚祥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会一致选举傅志明、赵彭龄、 樊洪先生出任公司董 事。
    傅志明、赵彭龄、樊洪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预案》
    同意票315,022,688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公司原监事赵彭龄、李江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大会一致选举刘世文、白祚祥先生出任公司监事。
    刘世文、白祚祥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同意票315,022,688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同意票315,022,688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将《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第(八) 款“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上年末净资 产的10%为单项投资额度上限,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含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 其他担保事项”修改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上年末净资产的5 %为单项投资额 度为上限,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含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2、将《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为防范投资风险,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总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70%。”修订为“为防范投资风险, 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比 例不超过5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7日
    傅志明、赵彭龄、樊洪先生个人简历:
    傅志明:男,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57年生,1982年毕业于山西省财经学院贸 易经济专业。历任山西省供销学校教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山西省地方 电力公司经营部主任,2001年9月起任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董事兼人力资源部经理。
    赵彭龄:男,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47年生,大学学历,1968年2月参加工作后, 先后在陆军38军服役;任山西省电力公司建设工程局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山西省 电力工业局办公室秘书,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办公室主任。2001年9月起任山西省地 方电力公司董事兼工会主席。
    樊洪: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56年生,1974年 12月参加工作, 先后任神头一电厂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运行分场主任、运调处长、副 总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年9月起任山 西省地方电力公司总工程师。
    刘世文、白祚祥先生个人简历:
    刘世文:男,中共党员,主治医师职称。1963年生,1986年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 参加工作后先后在太原264医院、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工作,历任太原264 医院主治 医师,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党组秘书,2001年9月起任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董事、 党 委纪检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
    白祚祥:男,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5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1980年8月参加工 作后,先后在省药材公司、省医药局工作,历任山西省物价局副科长、科长、副处级 调研员,任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地方电力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2001年9 月起任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兼审计与法律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