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3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7名,所代表股份105355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立成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417,052.1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799,683.66元和法定公益金399,841.8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99,083,300.8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3,865,774.14元。会议同意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条中“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2名)”,修改为: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2名)。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二节、第一百七十四中“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3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及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同意孙宝祥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同意石胜利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同意增补刘锷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董事刘锷简历见2003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及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票10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卓识律师事务所温尚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3、吉林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4、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