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正评报字[2002]
    第215号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科学的原则,按照科学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资产置换涉及的山林资产进行了 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 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于2002年9月1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资产占有单位企业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1号
    法人代表:贾志梅
    注册资金:伍仟零捌拾贰万元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经营方式:投资
    经营范围:经营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收益。
    二、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是为满足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置换提供资产价 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及对象
    为委托方位于“老太太沟、“枯龙杨树沟”、“猪场后山”、“正沟沟里”、 “正沟”的总面积为819.5公顷森林的林地资产、林木资产。具体范围如下:
    5林班:1、1′、2、3、4、5、6、7、7′、8、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0′、21、22、23、24、25、25′、25″、26、27、28、29、 29′、30、31号共37个小班。
    6林班:1、2、3、4、5、5′、6、6′、7、8、9、10、11、12、13、14、16、 17、17′、17″、18、19、20、21、21′号共25个小班。
    7林班:1、1′、1″、1'''、2、3、3′、4、5、5′、5″、6、7、8、9、10、 11、11′、11″、12号共20个小班。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02年9月10日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时有效的价格标准。至本评估结果提 供时,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时相比并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
    五、评估原则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遵循资产持续经营、替代和公开市场等操作原则;遵循谨慎原则。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我所共同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中评协[1996]0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
    4、财政部颁布的财评字[1999]91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 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资办发[1996]59号);
    6、木材材积表;
    7、吉林省立木材积表;
    8、森林资产管理手册(一)、(二);
    9、吉林省森林资产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
    10、吉林省林业局文件《关于试行吉林省立木材积表的通知》
    (三)产权依据
    《林权执照》。
    (四)取价依据
    1、利用访问法收集的技术经济指标;
    2、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实资料;
    3、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林地资产评估
    林地资产评估采用林地期望价法,其计算公式为:
nAu+Da×(1+P)u-a+Dh×(1+p)u-h-Σ C1(1+P)u-1+1
1=1 V
Bu=──────────────────────── - ─
(1+p)''-1 P
    式中:Bu——林地评估值
    Au——现实林分第u年主伐时纯收入
    Da,Db——现实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
    P——年利率
    U——经营周期
    V——年均营林生产间接费用
    Ci——第i年投入的营林生产直接费用
    (二)林木资产评估
    1、未成林造林地幼树林木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其计算公式为:
nEn=K·Σ C1(1+P)n-1+1
1=1
    式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Ci——第i年以现行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 主要包括各年投 入的工资、物资消耗、地租等。
    n——林分年龄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P——年利率。根据林业生产特点和当地营林投资水平,年利率定为3.5%。
    2、幼龄林林木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其计算公式为:
nEn=K·Σ C1(1+P)n-1+1
1=1
    式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Ci——第i年以现行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 主要包括多年投 入的工资、物质消耗、地租等。
    n——林分年龄
    K——造林质质量调整系数
    P——年利率。根据林业生产特点和当地营林投资水平,年利率定为3.5%。
    3、中龄林林木资产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其计算公式为:
Au+Da(1+P)u-a+Dh(1+p)u-h+……n C1
En=K·─────────────────────── -Σ ─────
(1+p)u-n 1=1 (1+P)u-1+1
    式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调整系数(根据被评估林分与收获表标准林分在数量,质量上的差异综合 确定)
    Au——标准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
    Da,Db——标准林分a,b年的间伐纯收入(n>a,b时,Da,Db=0)
    Ci——第i年的营林生产成本
    U—经营期
    n—林分年龄
    p—利率
    4、近、成、过熟林的林木资产评估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其计算公式为:
    En=W-C-F
    式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W—销售总收入
    C—木材经营成本
    F—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八、评估过程
    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止,经过了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 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分述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02年9月9日我所与委托方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了评估目的、 评估资产对象、范围和评估基准日。对该项目我所给予了足够重视,根据该项目特 点,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拟定了评估工作方案,组织了由注册评估师组成的评 估小组开展工作。
    (二)资产清查
    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确定的资产进行了抽查复核。按照委托评估资产明细表, 对实物资产的数量、品质状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 行了了解。
    因为此次评估对象为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是价值量评估的基础,在进行评估 定估算前,首先对委托方提交的有效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上所列示资产的数量和质量 进行认真的核查。以做到账面、图面、实物三者一致。核查项目主要包括权属、林 地及森林类型的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等内容。具体项目如下:
    1、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地类、面积、立地质量等级、地利等级等;
    2、林木:全部为用材林,分别核查如下指标:
    (1)幼龄林: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树高、单位面积株数;
    (2)中龄林: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 单位面积活立木 蓄积;
    (3)近、成、过熟林: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 立木蓄 积、材种出材率等级。
    (三)评定估算
    在认真分析研究各种影响资产价格基本因素的基础上,拟定了资产评估基本思 路,确定资产评估的计价标准与适用方法,在收集各项资产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了 评定估算。
    (四)评估汇总
    此次评估按单项评估结果加总的方法,在各项资产评估结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 进行初步汇总,评估组对评估结论分析,经分析确认后得出评估结论。
    (五)提交评估报告
    我们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以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 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为指南, 撰写评估报告与说明。在评估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校核的基础上,遵照本所对评估报 告书审核的规定进行审核,由评估部负责人初审,所质量负责人复审,法人代表总 审并签发,经签字盖章后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
    九、评估结论
    资产总计:肆亿壹仟零伍万叁仟零伍拾柒元柒角整
    (410,053,057.70元)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元资产项目 面积 蓄积 帐面 账面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评估
原值 净值 增值率
一、林木资产 49287 231916736.2
二、林地资产 819.5 178136321.5
总计 819.5 49287 410053057.7
    备注: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书第三分册评估明细表
    十、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结果未考虑该等资产已设定的抵押、欠负的债项、税费等因素对价值 的限制性影响。
    (二)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是次评估中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合 法性、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三)参加评估项目估价人员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执业,与被评估资产各方 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四)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情况未发生重 大变化。但本公司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出具后的政策、市场等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五)评估结论由本评估机构出具,受本评估机构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六)对于评估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其他瑕疵事项,资产占有方在委托 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 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应按如下 方法处理:
    (一)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作价标准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 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基本前提及假设条件
    1、本次评估基本前提是宏观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基本 保持不变;
    2、 本次评估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成本费用等对其评估值 的影响,也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值的影响;
    3、本评估结果建立在委托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客观基础 上,为委托方指定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价格。
    本评估结果仅在满足上述有关基本前提及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成立。
    (二)法律效力
    1、本评估结果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并在评估对象所 处现行生产经营条件下有效;
    2、 本公司不对委托方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外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 果负责;
    3、本评估报告的有关附件为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本报告书正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三)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其结论有效使用期自评估基准日 起一年,即在2002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9日内有效。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仅供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 有关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所有。本公司承诺:未经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许可,本公司不随意将 评估报告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姓名 估价师类型 编号 盖章 签字林添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17040003 林添花
周丽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17040085 周丽
刘敏军 执业土地估价师 94190006 刘敏军
何遵龙 执业土地估价师 93190084 何遵龙
    法定代表人:赵炳伟 法定代表人:刘敏军
    
珠海市正大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珠海市思源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2年9月25日 200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