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一次监事会议于2001年8月4 日在公 司小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名。 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 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2000年度已进行利润分配, 200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 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 股本。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严格监察, 现就有 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在经营管理 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保证了公司依法运 营。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