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接到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关于减免2005年利息的通知》内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更换情况:根据通知内容,原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分行、原中国建设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拥有本公司84925.00万元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的债权全部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接管。
    二、利息减免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为了支持我公司发展,减轻公司负担,减免了我公司2005年利息,总金额4000万元左右。
    三、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关于银行利息问题,本公司从2004年末与相关债权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经咨询会计事事务所,减免利息可以减少公司相应的财务费用,公司预计本年度经营业绩可以实现微利。
    四、董事会有关情况说明:公司2005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尚未经过审计。如果公司本年度实现盈利,公司将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解除对公司的特别处理,此项申请尚需交易所审核。
    如果本年度不能实现盈利,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如果2006年不能实现盈利,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