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30日上午10时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肖永恩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12373.2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1.7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川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373.22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干胜道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12373.22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巴登珠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会议以12373.22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中川大众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资格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