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 年1 月20 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 年2 月7 日和2 月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及更正公告,公司股权份置改革方案将于2006 年2 月10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123,510,000 61.60%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3,510,019 49.28% (一)发起人股 123,510,000 61.60%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3,510,019 49.28% 1、国家股 - -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70,945,219 28.30% 2、国有法人股 70,945,200 35.38%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52,564,800 20.98% 3、境内法人股 52,564,800 26.22%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其他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 - (二)内部职工股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境内法人股 - - (四)高管股份 229,112 0.09%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 6、其他 - - (五)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77,000,000 38.4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6,898,369 50.63%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一)人民币普通股 126,898,369 50.63% 3、高管股份 138,771 0.07% 4、其他 - -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76,861,229 38.33%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200,510,0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250,637,500 100.00%
    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持有的4,434.52 万股西藏矿业国有法人股中的4,021.85 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已取得质权人对执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同意函。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此部分股权(4,021.85 万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但继续被质押。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0 G+12个月内 见注2 1,253.19 G+24个月内 1,253.19 G+36个月内 1,928.14 G+36个月后 2 杭州华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G+12个月内 见注2、注3 626.60 G+24个月内 676.74 G+36个月内 1,102.78 G+36个月后 3 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0 G+12个月内 见注2 1,253.19 G+24个月内 394.11 G+24个月后 4 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 0 G+12个月内 见注2 1,253.19 G+24个月内 14.11 G+24个月后 5 广州中大新元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0 G+12个月内 见注2、注3 626.60 G+24个月内 576.46 G+24个月后 6 西藏山南江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0 G+12个月内 见注2 760.00 G+12个月后 7 西藏自治区电力公司 0 G+12个月内 见注2 632.70 G+12个月后
    注1: G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注3:广州中大新元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华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按照上述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所示的时间和数量安排股份流通,以保证该次股权转让不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相抵触(或存在规避的可能)。
    三、备查文件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律师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及补充意见;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