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湖北车桥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第八项“ 关于公司2001年度增资配股的预案”中的“法人股东可配售5,361,745股,社会公众 股东可配售股15,587,555股。”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数据出错,现予以更正为: “法人股股东可配售54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554.93万股。”
    特此公告
    
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