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2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华通车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华通车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充分表达了公司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湖北华通车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所欠本公司的债务进行追索,此次债务重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