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北京京信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冯启泰董事长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 55,155,2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3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0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5,155,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再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再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签字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