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 公安县城关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7 ,166.16万股,占总股本9684万股的74%,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董事长兼总经理业务报告暨董事会报告》(同意该报告股份为7, 166 .16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2.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该报告股份为7,166.16万股, 占到会股东代 表股份的100%);
    3.通过《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为7 ,166.16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4.通过《199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
    本公司199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0,577,608.02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 2, 528 ,880.4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5,386,148.84元, 减去已分 配普通股股利36,067,000.00元,本年度剩下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781,235.26元。 由于本公司属历史遗留问题上市的公司,并于1997年 9 月 18日经湖北省证办函[ 1997] 39 号文批准,1997年度第一次股东会通过,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6.5 股, 用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总股本由原来的5380万股增加到9684万股。 为了企业 更快壮大发展,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1998年中报之前,1997 年年度利润不进行 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该报告股份为7,166.16万股, 占到会股东代表 股份的100%);
    5.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意该报告股份为7,166.16万股, 占到会股东 代表股份的100%);
    6.同意董事会继续聘用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该报告股份为7,166.16 万股, 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会议经湖北省公安县公证处现场公证,此决议真实有效。
    
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