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3届第11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王宝林董事因事请假,独立董事黄寄春因出国委托董事长张健代其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