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于2002年11月6日上午9:30在北京恩菲科技大厦五层会议室召开。
    选举张健先生为董事长,邹乔先生为副董事长。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王宏前为总经理,聘任杜斌为财务总监,聘任杜斌为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谢亚衡、黄建国、秦军满为副总经理。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黄寄春、陈晓红、赵贺春三位独立董事就此决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且程序合法,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决议作出″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黄寄春、陈晓红、赵贺春    200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