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四日在北京中苑宾馆中苑厅召开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共70名,代表股份8,098.8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7.8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以8,098.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如下决议:
    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84,000,000股,共需资本公积金84,000,000元。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1,054,176元。有关除权和转增股上市事宜,由董事会安排执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