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八日下午,在北京中苑宾馆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其中施仁先生书面委托王宝林先生投票,实际投票人数5人,符合法定人数,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经全体董事会一致通过,由张健先生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宝林先生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宝林先生为总经理。
    3、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宏和张海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4、根据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宏先生为财务总监。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