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7月21 日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 京东四支行办理 12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期限十一个月(已于 2000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 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来函通 知我公司,该借款合同于今日到期,本公司在该借款合同项下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即日全部解除。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