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11月13日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 行万寿路支行办理7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现根据招商 银行北京分行万寿路支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四方签署的协议书,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 总公司将替代本公司继续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在该借款合同项下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在该借款合同项下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已解除。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