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7年7月17日刊登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作协议公告》,公告中风险提示部分“3、本公司承诺前期投资约3-4亿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出,后期投资拟由公募资金解决,若公募成功由此导致的公司股本增加将会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现更正如下:
    “3、本公司拟入股赤峰中色公司的9.98亿现金,按协议规定可分期投入,先期投入3-4亿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支出。若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此次入股赤峰中色公司投资由公司发行股份融资解决,本公司新股发行导致的公司股本增加可能会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并致歉。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