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6年12月12日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关于变更节余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中遗漏了变更后的用途,现补充如下:
    “由于募集配股资金投入有所节余,现申请改变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改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须经公司200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并致歉。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