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内容与 格式标准》第五号(1999年修订)及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00 年配股 后的股份变动及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本公司于2000年5月25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0年配股方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京证监文[2000] 75号初审同意, 并获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1 年1月实施了本次配股方案。
    本次《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0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并于2001年1月12日和1月17日两次刊登了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次配股的股权登 记日:2000年1月15日。本次配股以公司1998年底的总股本22,400万股为基数,每10 股配售3股;按现有股本358,400,000为基数,每10股配售1,875股。其中:经财政部 批准国有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应配2,880万股。本次实 际配售股份总额为2,880万股,配股价为:10元/股。
    截止2001年2月20日,本公司此次配股募集资金288,000,000元,扣除配股发行及 相关费用后,实募资金279,792,834.80元已全部到位。 并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岳总验字(2001)第A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结构 配股前 比例 配股增加 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的股份
1、国家股 20,480.00 57.14% 0 20,480.00 52.89%
尚未流通的股份合计20,480.00 57.14% 0 20,480.00 52.89%
(二)、已流通股份
1、社会公众股 15,360.00 42.86% 2,880.00 18,240.00 47.11%
其中:高管人员持股 19.968 0.056% 0 19.968 0.052%
已流通股份合计 15,360.00 42.86% 2,880.00 18,240.00 47.11%
(三)、股份合计 35,840.00 100.00% 2,880.00 38,720.00 100.00%
三、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1年2月27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4,800,000 52.892%
2、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7,533,176 1.946%
3、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3,992 0.171%
四川南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4、张光富 593,750 0.153%
5、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6,070 0.110%
6、刘桂英 353,361 0.091%
7、上海金球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348,775 0.090%
8、黄永贵 305,860 0.079%
9、何映华 267,781 0.069%
10、钱惠铃 264,575 0.068%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原持股数 本次配股 配股后持
(股) 增加(股) 股数(股) 王宝林 副董事长 53,760 0 53,760
总经理
刘才明 董事 48,640 0 48,640
张秀丽 董事 48,640 0 48,640
王宏 董事会秘书 48,640 0 48,640
副总经理
    五、重要事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配股获配可流通股份将于2001年3月13日上 市交易(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所持股份199,680股暂时冻结。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京证监文[2000]75号文。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18号文。
    6、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岳总验字(2001)第A004号《验资报告》。
    7、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