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监事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200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为46万元人民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议案。
    本公司现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的有所差别,主要是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所不同。
    1、具体变更内容:
    坏账计提比例发生变化
账龄 股份原政策计提 按集团政策计提 应 一年以内 6% 0% 收 一年至二年 8% 3% 账 二年至三年 10% 10% 款 三年至五年 12% 30% 五年以上 12% 50% 其 一年以内 6% 0% 他 一年至二年 8% 10% 应 二年至三年 10% 30% 收 三年至五年 12% 50% 款 五年以上 12% 80%
    2、 变更影响:按新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将比按公司原坏账计提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2000万元。
    3、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不变。
    上述议案均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