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在《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中》,国家开发银行承诺根据其对本公司的信用评审结果,在其授予本公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A-的前提下,从2005年到2010年间,在国家批准的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规模内,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参股的子公司提供政策性贷款额度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长期贷款额度40亿元,短期贷款额度10亿元,用于支持本公司在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等领域的BOT、BT项目,带动国内成套机电设备出口项目、国外有色金属资源开发项目等"走出去"项目的建设。具体的贷款金额、条款双方将就具体项目另行协商约定。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