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0月10日,本公司与哈萨克斯坦电解铝公司签署了《工程建设合同》,合同项下含施工安装和设备供应两部分,总金额2.928亿美元(折人民币24亿元)。根据合同,本公司将承包建设哈萨克斯坦电解铝公司投资的哈萨克斯坦25万吨/年电解铝厂一期工程,该工程一期设计能力为年产12.5万吨电解铝,哈萨克斯坦电解铝公司将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工程款(根据工程量即期支付)。哈萨克斯坦电解铝公司已经于2005年开始建设该项目;本公司计划于2007年底实现该工程部分投产,2008年8月整体竣工。该合同将在合同双方另行签署一份生效协议后生效,该生效协议将明确本合同项下工程建设任务的起始时间。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治稳定,工业基础好,拥有丰富的有色金属资源,与我国有着良好的政治外交关系和经济合作关系。哈萨克斯坦电解铝公司的大股东为瑞士科瑞卡公司(CORRICA AG),本项目有着较强的资金支付能力,并得到了哈萨克斯坦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签署本合同,使本公司开拓了哈萨克斯坦这一个新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将有助于提高本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并增加新的利润来源。国际工程承包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该项业务市场规模巨大,但同时也受到国际政治形势、经济周期、汇率、各国法律制度差异、工业基础配套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关于该项目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将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披露。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