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5年9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05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北京复兴路戊12号恩菲科技大厦5层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0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2、截止2005年9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复兴路戊12号恩菲科技大厦5层
    3、登记时间:2005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五) 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北京复兴路戊12号恩菲科技大厦5层
    (军博十字路口东南角)
    2、邮政编码:100038
    3、联系人:邰燕冰
    4、联系电话:010-63955911、传真:010-63965364
    5、股东参加会议的费用自理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20日在北京复兴路戊12号恩菲科技大厦五层会 议室召开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